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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建筑业发展,深圳连发两文!
来源: 时间:2022-06-24 15:28:06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和《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两个文件旨在促进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及做大做强建筑企业、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


大力支持BIM信息技术和装配式建筑


据了解,2012年深圳设立了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加上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至2020年共计投入2.4亿元,重点扶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资金投入引导效果明显,引导培育了一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产业,累计完成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268万平方米,每年节约电力1.7亿千瓦时,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1.2亿平米,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从5%增长到38%,绿色物业管理受到社会广泛认可,70个物业项目获得市级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标识。


此次出台的《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提升建筑品质,对BIM信息技术、装配式建筑予以支持。构建智慧城市的数字底座,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先进典型。引导企业积极突破重大技术,推进核心技术、标准以及关键产品研制,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典型场景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行业深度融合。


《若干措施》规定,对于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BIM相关标准和要求,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资助15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3%。同一项目仅资助1次。


《若干措施》规定,对于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和要求,且经国家、省或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具有示范意义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资助100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8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3%。同一项目仅资助1次。


《若干措施》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 

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深圳建筑业整体规模不大,且缺少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建筑业企业。当前,深圳建筑行业正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重大历史机遇,下足功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优化行业结构,努力构建深圳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以下称《奖励措施》)的出台将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实现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目标。


按照《奖励措施》,申报建筑业稳增长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本市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


2、奖励年度总产值30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6%(产值含30亿元,增速含16%,以市统计部门的企业年度总产值统计数据为准);


3、奖励年度在本市未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奖励年度未因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符合上述规定的企业,按照其奖励年度总产值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可以根据管理实际,对具体奖励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并对外公布,同时每年将以正式通知形式对外发布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申报指引,明确申报时间、流程等事项。


《奖励措施》自2022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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